各會員單位:
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《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國發[2015]13號)文件精神,推動建筑產業新型標準體系的構建和完善,北京綠色建筑產業聯盟自2019年以來已經立項并完成發布團體標準6項,覆蓋建筑節能、物業修繕、綠色酒店等多個領域。
依據《標準化法》及國標委相關要求,現面向會員企業廣泛征集各類團體標準編寫立項發起單位。請各會員單位結合自身優勢,積極參與并提出完善相關標準。有意向者請積極參與。
附件1:團體標準參編有關事項和回執表。
北京綠色建筑產業聯盟
2022年7月18日
附件1:團體標準參編有關事項
一、基本原則
1. 以市場需求和產業創新發展需要為導向制定團體標準,有效補充現行建筑業標準體系,與建筑業相關的綠色、能源、材料、服務及管理類等領域標準均可申報,保證團體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。
2. 團體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。
二、申報要求
1. 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,具有比較成熟的技術成果和行業應用基礎,避免與現行農業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等交叉重復;
2. 申報單位對標準制定的目的意義和必要性、適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、國內外情況等進行必要的前期研究,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申請;
3. 標準文本編寫參照GB/T 1.1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一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的規定執行。
三、標準參編單位的權利
1.參與標準制定,成為標準起草組成員,并在標準文本中體現單位名稱和起草人姓名(原則上每個單位限定為1人);
2.授予標準起草單位榮譽證書(證明) ;
3.可免費享有本標準的培訓、宣貫和認證。
四、標準參編單位的義務
1.能夠積極參與該標準的啟動、調研、征求意見、審查、報批等起草相關的各項事宜,按時完成標準起草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;
2.提供相關研究成果、經典數據和案例,供標準起草參考;
3.在標準起草過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實、客觀、科學。
五、申報條件
1.參編單位應依法經營,近三年(含成立不足三年)不存在重大失信行為;
2.發起單位須在產業具有一定影響力,在生產、加工、銷售、標準應用在行業中具有行業代表性、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;
3.發起單位為本標準的制定提供技術、資金支持;
六、咨詢聯絡
聯系人:秘書處 010-68315846;
15801563008(同微信)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7號14層1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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